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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论坛▏郝晓光:对所谓“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定义”的否证

2016-05-28 郝晓光 溪流的海洋人生


副标题:“使用价值概念等于哲学价值概念”批判

【序】“满足需要论”的理论基础,是我国哲学界对马克思的一句原话的误读,明明是马克思反对的观点,却被误读成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郝晓光先生这篇论文,犹如晴空霹雳,彻底终结了这种误读,开创了我国价值哲学价值本质的研究(著名价值哲学专家王玉樑教授语)。
我国理论界当前研究价值问题的文章已经发表了不少,大多是围绕着“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或“价值的普遍概念”这个中心展开的。有的文章说:“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反映的是事物满足人的需要的客观属性”。有的文章说:“哲学的价值范畴,……换言之,一个事物的价值,是指它能满足人们(主体)的一定的需要这种性质”。还有的文章干脆说:“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的价值,不同于作为人类劳动凝结的商品的‘价值’,但却可以相当于商品的或物的‘使用价值’”。这些文章理论上的共同根据,是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的一句话:“‘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句话使许多同志感到马克思根据使用价值的概念得到了“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他们把这句话当成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的“定义”。实际上,这句话是马克思讽刺瓦格纳的话,这句话表达的不是马克思的观点,而是马克思所反对的瓦格纳的观点。
下面我们就来进行严格的考证。如果“定义”表达的是马克思的观点,那么“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应该是马克思对商品价值概念的推论,或者像许多同志理解的那样,是马克思对使用价值概念的推论。所谓概念的推论,是指把适用于某一具体事物的概念发展成适用于一切事物的概念。那么马克思有没有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把适用于商品的价值概念发展成适用于一切事物的价值概念呢?看来不象。因为“价值概念的推论”是瓦格纳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46页及以下各页中进行的,马克思在对瓦格纳的“价值概念的推论”的评论中充满了辛辣的嘲讽。让我们看看瓦格纳是怎样进行“价值概念的推论”的。在进行“价值概念的推论”之前,必须先有价值概念,这一步瓦格纳算是想到了。瓦格纳是怎么得到价值概念的呢?很简单,他赞同地引用卡·亨·劳的话说:“价值一般指的是什么,按照德语的用法,这应该是指使用价值。”(本文引用的瓦格纳的言论均转引马克思的《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好一个“按照德语的用法”?瓦格纳利用德语Wert一词的多种含义,蛮横地把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等同起来。瓦格纳不是用商品价值的概念进行价值概念的推论,而是用使用价值的概念进行价值概念的推论。马克思当然不同意瓦格纳把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等同起来。瓦格纳先是把马克思的价值学说当成李嘉图的费用理论,然后说:“这一理论过于片面地注意仅仅一个决定价值的因素,费用,而没有注意另一个因素,即有用性,效用,需要因素。”对此,马克思评论道:“也就是说,这一理论没有把‘价值’同使用价值混淆在一起,而这种混淆是多么合乎象瓦格纳这类天生的混乱者的愿望”。实际上,马克思在全文中到处否定瓦格纳的把使用价值混同于价值的企图。瓦格纳明白,要得到“价值的普遍概念”,仅仅把商品价值“按照德语的用法”变成使用价值是不够的。为了把使用价值概念推论到“价值的普遍概念”,瓦格纳凭空想象出一种“人的自然愿望”。瓦格纳的想象如下:人的自然愿望,是要了解各种“财物”对他的“需要关系”,了解“需要关系”的办法是“估价”,通过“估价”,“财物”被人“赋予价值”。把瓦格纳的这段话与“定义”相比较,有三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瓦格纳的话与“定义”都提到了“需要关系”;第二,瓦格纳讲的是“财物”,而“定义”讲的是“外界物”;第三,瓦格纳讲的“人”是“他”,是某一个人;而“定义”讲的是“人们”,让我们从马克思的《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来分析这三个问题。注意,瓦格纳的话中还有一个“赋予价值”的概念,我们将在分析的同时说明这个概念。

⒈ “需要关系”

针对瓦格纳的话,马克思指出:“‘人’?如果这里指的是‘一般的人’这个范畴,那末他根本没有‘任何’需要”。这就是说,马克思否认抽象的“需要关系”,强调需要关系的实践性。需要关系在马克思的价值学说中是一个实践的关系,而不是一个理论的关系。例如,眼镜对于视力正常的人来说没有使用价值,眼镜和视力正常的人之间没有需要关系。因此,在马克思看来,需要关系是具体的人和具体的物(如近视眼患者和眼镜)之间的实践关系,这种实践关系仅仅和使用价值有关。抽象的“物”对抽象的“人”没有普遍的使用价值,二者也不存在抽象的“需要关系”。马克思接着说:“但是在一个学究教授看来,人对自然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可见,瓦格纳在把使用价值“按照德语的用法”硬说成商品价值后,又把仅与使用价值有关的实践的需要关系,抽象为理论上的普遍的“需要关系”。

⒉ “财物”和“外界物”

瓦格纳说:“一切用来满足需要的资料,都叫做财物。”“财物”?还不够抽象、不够普遍,不适用于“价值的普遍概念”。于是瓦格纳又说:“满足需要的资料不能仅仅包括物方面的财物,因为需要不仅涉及这些,而且还涉及个人的服务。”注意,“需要不仅涉及这些”,瓦格纳可真算得上逻辑严谨。瓦格纳的“需要”是抽象的、普遍的,他必须把“需要”的对象——“财物”也弄得同样抽象、同样普遍才行。马克思评论道:“瓦格纳先生把‘服务’列入‘经济财物’,他这样做实质上是出于他的一种愿望,即把枢密顾问瓦格纳说成是‘生产工作者’”。“财物”被瓦格纳抽象化、普遍化后,瓦格纳的那个抽象的“人”通过“估价”给抽象的“财物”“赋予价值”。众所周知。商品价值是结晶的社会劳动,只有具体的人和具体的劳动才能创造出具体的使用价值,然后抽象成商品价值。但是这个步骤对于已经把使用价值当成为商品价值的瓦格纳来说是完全多余的。瓦格纳的那个抽象的“人”只要通过“估价”就能给抽象的“财物”“赋予价值”。与其说抽象的“入”具有能给物“赋予价值”的神奇功能,不如说瓦格纳自己具有这种神奇的功能。马克思对此评论道:“这样也就使瓦格纳先生有可能履行诺言,得出‘价值概念一般’。难怪瓦格纳偷用‘或’‘外界物’来代替‘财物’”。因此,“外界物”是瓦格纳用来代替被普遍化后又被“赋予价值”的“财物”的代名词,其目的是瓦格纳要履行自己的诺言,进行所谓“价值概念一般”的推论。瓦格纳的推论很简单:先有抽象的“人”,这个“人”与抽象的“财物”有一种抽象的“需要关系”。“人”具有给“财物”“赋予价值”功能。瓦格纳只要偷偷地把被“人”“赋予价值”时“财物”换成“外界物”就可以把使用价值观念推论到“价值的普遍概念”了。
从以上对马克思的观点和瓦格纳的观点的比较分析中表明,马克思并没有进行使用价值概念到“价值的普遍概念”的推论,而正是瓦格纳在进行这种推论。下面我们用文字考察的方法来证实这个分析结果。在文字考察的过程中,我们还将解决还没有解决的第三个问题,也就是关于“一个人”和“人们”的问题。考察包含“定义”在内的全句:“如果说,‘按照德语的用法’,这就是指物被‘赋予价值’,那就证明:‘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而价值的其他一切形态,如化学元素的原子价,只不过是这个概念的属概念”。按顺序来考察全句中的各个成份:“如果说”——这似乎是马克思在作某种假设。“按照德语的用法”——这是瓦格纳的思想方法,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马克思经常把它用在瓦格纳的胡言乱语的前面。“赋予价值”——只有瓦格纳才有这种神奇的功能。因此,“定义”是“按照德语的用法”和“物被赋予价值”的概念得到证明的,是马克思讽刺地模仿瓦格纳的观点和方法得到的。这就说明,全句开头的“如果说”是马克思的否定式的假设口吻。原子价”——难道马克思真的会同意自己根据瓦格纳的观点和方法得到“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并且把化学中的原子价当作这个“种概念”的“属概念”吗?当然不会。德语Wert一词有多种含义,既可作“价值”,也可作“使用价值”,还可作“原子价”。瓦格纳正是利用这个语言现象把使用价值硬说成价值的。马克思展示自己的语言学才华,指出了拉丁语dignitas一词和哥特语gatecta一词的多义现象,认为瓦格纳不仅可以按照德语的用法得到价值概念的推论,而且还可以按照拉丁语的用法和按照哥特语的用法“得出许多进一步的推论”。接着,马克思分析了古代北部德意志语里的verdhr、盎格鲁萨克逊语里的veordh、英语里的worth,以及中部高地德意志语和现代高地德意志语中关于Wert一词的变化关系,然后,马克思说:“所有这一切同‘价值’这个经济范畴毫无共同之点,就象同化学元素的原子价(原子论),或化学的当量或同价(化学元素的化合量)毫无共同之点一样”。
由此可见,马克思并不认为原子价是“价值这个普遍概念”的“属概念”,而是用原子价这个“俏皮活”。对瓦格纳的所谓“按照德语的用法”这一语言学上的混乱逻辑进行了彻底的清算。上述考察已基本证实了我们的分析结果。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6页注释(2),马克思在手稿中删去的字句(从上下文的关系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删去这些字句是出于文法上的需要)回答了关于“一个人”和“人们”的问题:“瓦格纳先生的这种演绎法还更妙,因为他淡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人们’。这个非常简单的‘演绎法’,瓦格纳先生是这样来表现的:‘一个人的’(应读做:一个德国政治经济学教授的)‘自然愿望’是,使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外界物不仅是满足人类需要的资料,而且在口头上加以承认,因而也就成为这样的资料)”马克思“称赞”瓦格纳,认为他的结论比自己替他得到的结论“还更妙”。这个“还更妙”的结论是:“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一个德国政治经济学教授(瓦格纳)对待满足一个人的(瓦格纳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
到此,我们用文字考察的方法证实了我们把马克思的观点和瓦格纳的观点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到的结果,即:马克思没有进行使用价值概念到“价值的普遍概念的推论,而正是瓦格纳在进行这种推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个观点不是马克思的观点,而正是瓦格纳的观点。当前,我国理论界有不少研究人的价值的同志在寻求“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或“价值的普遍概念”。这些同志大概是想先找到“价值的普遍概念”,然后再把人的价值概念当成“属概念”从“价值的普遍概念”这个“种概念”中演绎出来。用这种方法来研究人的价值值得认真的商榷。瓦格纳把使用价值概念推论到“价值的普遍概念”,是从“人的自然愿望”出发的,马克思对此评论道:“我们的vir obscurus(蠢汉)甚至没有看出我的这种不是从人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的分析方法”。把瓦格纳的“价值的普遍概念”运用到人的价值的研究中是不对的。马克思研究商品价值的方法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的分析方法,也许不能把马克思研究商品价值的方法照搬过来研究人的价值。但是,这种从一定的社会时期出发,而不是从人出发,更不是从某种“普遍概念”出发的分析方法,是我们应该在研究人的价值时继承和发扬的。
鉴于所谓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定义”严重阻碍了研究价值问题的正确道路,本文不得不用严密的考证方法,对于把“‘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句话当作马克思普遍价值概念的观点进行彻底的否证,以利于对价值问题的科学研究。
【作者简介】郝晓光,男,1958年5月生于上海,1982年1月毕业于同济大学测绘专业,理学博士、博士后,中国第13次南极科考队中山站越冬队员,中科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湖北省测绘学会副秘书长、湖北省南北极考察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测绘学会大地测量专业委员会委员,《地学前缘》编委;长期从事大地测量学、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地图学、地理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研究;出版著作五部,出版新编世界地图7部,创作“诗配照”60余首,发表论文120余篇。附:郝晓光博士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10个创新观点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解读——是“人与物的矛盾”还是“人与人的矛盾”》②《对所谓“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定义”的否证》③《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的建立——论“分工与分配”的否定之否定》④《马克思主义哲学人性范畴与物性范畴的哲学关系》⑤《马克思主义哲学劳动力价值范畴的二重性》⑥《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概念的演变》⑦《马克思主义哲学剩余价值范畴的二重性——从“相对生产关系”到“相对生产力”》⑧《马克思主义哲学按需分配概念的演变——从“不劳而获”到“人性范畴”》⑨《马克思主义哲学两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哲学关系》⑩《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本体论的构建——从两大难题的破解到两个统一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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